問題已解決
餐飲公司經(jīng)營的單位食堂,但食堂交給廚師個人經(jīng)營(注:廚師為餐飲公司老板親戚)餐飲公司未收取廚師任何費用,每月在單位結賬不開據(jù)發(fā)票 ,按單位人數(shù)簽到表結賬,但是單位每個結算餐費是從公司賬戶走賬,公司收到單位匯入的餐費又全額付給廚師,公司賬戶做賬一進一出,不做收入,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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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同學
其實不合理也容易出問題,但是這么做稅務也查不出來
2019 10/18 10:28
84784974
2019 10/18 11:31
這不涉及偷稅漏稅嗎?
何江何老師
2019 10/18 11:37
這個涉及一點不多,其實這種在企業(yè)都不算是事,比這麻煩的多了同學。
84784974
2019 10/18 11:59
對的,他們這個情況合同簽的也是代釆購,代交水電氣費,憑釆購發(fā)票和水電氣發(fā)票報賬,就是報賬出來的款是打入餐飲公司賬戶
何江何老師
2019 10/18 12:11
是的這個就沒什么了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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