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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國債利息收入和企業(yè)債券利息收入,在會計上都是作為財務費用-利息收入,在分錄中應該是借方紅字來核算。但是在稅法中,企業(yè)所得稅的計算中,需要先計算出會計利潤,然后調(diào)增調(diào)減來計算應納稅所得額。那國債利息收入和企業(yè)債券利息收入,是否就不能作為會計利潤的記稅基礎?

84784994| 提問時間:2019 09/27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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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稅務師
你好,不管是在企業(yè)息還是國債利息,都市會計利潤的收入,計稅基礎。
2019 09/27 12:29
克江老師
2019 09/27 12:29
是會計利潤的組成部分。
84784994
2019 09/27 12:33
好的
克江老師
2019 09/27 13:17
你好,希望回復對你有幫助,希望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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