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一下,在非房地產(chǎn)企業(yè)(一般納稅人)銷售不動產(chǎn)計稅方法中,一般計稅、預繳(差額預繳5%)、申報(全額繳納10%)是怎么算的,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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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根據(jù)圖中紅框,一般計稅下,
1、預繳增值稅=(全部價款-外購成本)/1.05 ×5%
2、申報增值稅=出售全價÷(1+10%)×10%-進項稅額-預繳稅款
希望能給您提供幫助,若能給您帶來幫助,麻煩好評一下下,祝您生活愉快。
2019 09/19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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