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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 請問: 第一,四大服務業(yè),除了現(xiàn)代服務,還有什么服務? 第二,分別如何加計扣除? 第三,有個物流公司,運費如何加計扣除? 謝謝。

84784999| 提問時間:2019 09/18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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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1.你看下面這個紅框是可以加計抵減的,2,都是一樣的抵減,申報那個示意圖,你可以去威信搜索廈門稅局威信公眾號有這個申報示意圖,,4月1日,2019年深化增值稅改革系列政策正式落地實施,根據(jù)《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39號)第七條規(guī)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結合深化增值稅改革,國家稅務總局下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5號),對增值稅申報表進行了調整和優(yōu)化,自5月1日起實施。   那么,符合加計抵減政策條件時如何填寫增值稅申報表呢?下面,小編將以案例示范告訴你。   案例分享   某服務企業(yè)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假設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合計20萬元,按政策規(guī)定當期可加計抵減的稅額即為2萬元,應填寫在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第2列“本期發(fā)生額”中。   情形1:若當期“期初余額”和“本期調減額”均為0元,且當期申報表主表第19欄原計算的應納稅額(主表第11欄-第18欄)為3萬元,則“本期實際抵減額”為2萬元,“期末余額”為0元,申報表主表第19欄應納稅額填寫1萬元。   情形2:若當期“期初余額”和“本期調減額”均為0元,但當期申報表主表第19欄原計算的應納稅額(主表第11欄-第18欄)為1.5萬元,則“本期實際抵減額”為1.5萬元,“期末余額”為0.5萬元,申報表主表第19欄應納稅額填寫0元。   情形3:2019年5月稅款所屬期,若納稅人發(fā)生進項稅額轉出2萬元,且未發(fā)生可抵扣進項稅額,當期“期初余額”為0元,“本期調減額”為0.2萬元,“本期可抵減額”經(jīng)計算為-0.2萬元,則當期申報表主表第19欄按照計算公式“19=11-18”填寫,“本期實際抵減額”為0元,“期末余額”為-0.2萬元。   提醒: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生產、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應在年度首次確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時,通過電子稅務局(或前往辦稅服務廳)提交《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2.是一樣抵扣按你們進項稅額的10%填寫附列資料(四)
2019 09/18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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