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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小藍98-10 老師,這道題(1)在計算土地使用權,支付金額時,為什么不用乘以90%? (2) 這里的轉(zhuǎn)讓收入為什么要把售給職工10%的算進去呢?這10%是按成本價出售的,它的售價應該和正常銷售90%的收入是不一樣的吧? (3)為什么在計算土地使用支付金額和轉(zhuǎn)讓收入的時候都都沒有考慮,只按銷售90%來計算,但是在計算開發(fā)成本的時候,卻只是按90%來計算呢?

84784994| 提問時間:2019 08/12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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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另外10%職工銷售也是要計稅的,所以沒有*90%。 另外 10%是視同正常銷售計稅。
2019 08/12 21:41
84784994
2019 08/13 15:55
第(3)問呢,為什么開發(fā)成本卻只算90%
陳詩晗老師
2019 08/13 17:00
你開發(fā)成本總金額是不變的,只是可售部分你區(qū)分了90%和10%
84784994
2019 08/13 20:31
10%的部分也出售了呀,10%按成本價出售給職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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