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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員工離職,1-7月份的工資每月8700元,公司要給他發(fā)放7月份工資時,給他發(fā)放19年度的年終獎,就是1-7月份的年終獎,計算為:8700元/12月*7;這個是不是要計入7月份工資薪金,然后再繳納個稅呢?還是單獨發(fā)放一次工資和一次獎金呢?

84784948| 提問時間:2019 08/09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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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玲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計入7月工資一起交個稅
2019 08/09 10:04
84784948
2019 08/09 10:11
是不是在工資欄里 加獎金金額?然后再扣個稅?
點~玲老師
2019 08/09 10:14
是的,可以的,合計扣個稅
84784948
2019 08/09 10:48
不能分開發(fā)放嗎? 必須合計發(fā)放嗎? 政策文可以提供嗎?
點~玲老師
2019 08/09 10:51
怎么發(fā)放不影響你怎么報稅,分開發(fā)放還是得合并納稅
84784948
2019 08/09 11:01
稅率是多少?
84784948
2019 08/09 11:02
可以一次性詳細解答嗎? 19年年終獎個稅稅率
點~玲老師
2019 08/09 12:39
按理你年初申報過18年的年終獎,現(xiàn)在就不能再申報了,只能跟工資合并按階梯稅率,年累計收入36000內(nèi)的是3%,超過36000的10%,按階梯稅率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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