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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老師,民用天燃氣的稅率是9%,那么工業(yè)用天然氣的稅率是多少?

84784993| 提問時間:2019 08/01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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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你好,工業(yè)用氣的稅率是9個點的
2019 08/01 10:41
84784993
2019 08/01 10:45
那請問老師,工業(yè)用跟民用的話稅務上有什么區(qū)別么?
樸老師
2019 08/01 10:47
你好,這個的話是 一般是沒有區(qū)別的
84784993
2019 08/01 10:51
老師我們公司是銷售天然氣的一般納稅人,那么我們要開發(fā)票的話領取的發(fā)票跟普通的一般納稅人申請的發(fā)票類型是一樣的是不?
84784993
2019 08/01 10:52
學堂有天然氣銷售公司的賬務處理么
樸老師
2019 08/01 10:59
你好,目前沒有這個的呢
84784993
2019 08/01 11:02
好的,那銷售天然氣的話有什么稅收優(yōu)惠政策可以享受呢?
樸老師
2019 08/01 11:03
 近日,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lián)合發(fā)布通知,調整天然氣進口稅收優(yōu)惠政策和享受稅收優(yōu)惠政策天然氣進口項目。通知明確,自2018年7月1日起,將液化天然氣銷售定價調整為28.06元/吉焦,將管道天然氣銷售定價調整為0.99元/立方米。全文如下: 關于調整天然氣進口稅收優(yōu)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關稅〔2018〕36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jiān)察專員辦事處: 根據(jù)2018年6月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對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情況,現(xiàn)對《財政部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2011-2020年期間進口天然氣及2010年底前“中亞氣”項目進口天然氣按比例返還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關稅〔2011〕39號)和《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進口天然氣稅收優(yōu)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關稅〔2017〕41號)有關事項進行調整,具體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7月1日起,將液化天然氣銷售定價調整為28.06元/GJ,將管道天然氣銷售定價調整為0.99元/立方米。 二、2018年4-6月期間,液化天然氣銷售定價適用27.35元/GJ,管道天然氣銷售定價適用0.97元/立方米。 三、本文印發(fā)前已辦理退庫手續(xù)的,準予按本文規(guī)定調整。 特此通知。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樸老師
2019 08/01 11:03
具體的優(yōu)惠政策還得咨詢下當?shù)囟惥只蛘?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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