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于2019-07-18,14:03:57 發(fā)布 22次瀏覽 85.A勞務派遣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與B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為B公司提供勞務派遣服務。A公司代B公司給勞務派遣員工支付工資,并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2018年2月,A公司共取得勞務派遣收入66萬元(含稅),其中代B公司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26萬元、為其辦理社會保險18萬元及繳納住房公積金10萬元。A公司本月購進一批辦公用品,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銷售額5萬元。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本月已經認證相符。A公司如選擇按差額計稅,那本月購進一批辦公用品的增值稅能不能抵扣?這個又怎么計算?謝謝!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不能抵扣,差額計稅,進項不能抵扣。
2019 07/18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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