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打擾了。請教您,預繳土地增值稅計稅依據是:1、不含稅收入(預收款/1.09)*1.5%,還是2、(含稅預收款-預繳增值稅)*1.5%

84784966| 提問時間:2019 07/12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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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子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你好,對于這一點,稅務沒有明確規(guī)定,只是要求按照不含稅收入的一定比率預交,實際操作中一般選擇第二種方法。
2019 07/12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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