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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計算殘保金時,上年度指的是所計算殘保金所屬期的上一年度嗎?另外上一年度在職職工人數是否=上一年度1至12月人數之和/12個月

84784977| 提問時間:2019 05/14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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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審計師
殘保金就是殘疾人就業(yè)保障金,由未按照規(guī)定安置殘疾人的企業(yè)以及事業(yè)單位等需要向地方稅務局繳納的錢,叫做殘保金,殘保金是政府性專項基金,??顚S玫?! 一、第一大誤區(qū):【在職職工】人數核算 首先,先了解一下殘保金的計算公式:北京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7%-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yè)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問提來了,目前,殘保金老師遇見大部分企業(yè)提出的問題總和,先了解一下: 1.其中“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是指什么呢? 2.人數該如何計算呢? 3.每個月都有入職有離職,人員怎么算? 4.還有勞務派遣用工是否用工納入本公司的人數核算? 5.還有季節(jié)性用工是否計入本公司人數? 接下來,來講解一下“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的人數核定,算法如下:以報個稅為準的1月至12月人數總和除以12個月等于年度個稅人均數,就是“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只要當月會次月報個稅了,那么就算一個人,如果是勞務用工,是計入勞務派遣公司,應為是勞務報的個稅。季節(jié)性用工應當計入公司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中! 二、第二大誤區(qū):【殘疾人】人數核算 相信大家都遇見過單位已經安排殘疾人就業(yè),但是殘疾人只工作了幾個月就離職了。那么殘疾人在職的這幾個月時間應該如何計算呢?我們單位的安置比例達到了嗎?還需要繳納殘保金費用嗎? 首先,要確認一下,單位安置殘疾人的殘疾等級,如果是1-2級的,那么他們可以1抵2,如果安置的是3-4級的,那么屬于正常!什么是1抵2,就是1個抵2個輕度的。所謂輕度就是3-4級的!舉例說明吧:一家A公司,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是:100人,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公司:10萬。5月份入職了一名1-2級的視力殘疾人,工作了4個月就離職了,那么可以省多少殘保金呢? 正常繳納殘保金費用:(100*0.017-0)*10萬=17萬 單位以及安置1-2級殘疾人4個月時間,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yè)人數算法:100人*0.017*12個月=20.4個月-已經安置殘疾人月數4個月(1抵2=8個月)=12.4個月 20.4個月-12.4個月=8個月/12=0.66..(也就是安置了0.66..個殘疾人就業(yè)了) 【題外】那么殘保金還需要繳納多少錢呢? 12.4個月/12個月=需要安置的殘疾人數1.0333...*10萬=10萬 三、第三大誤區(qū):【用人單位】工資核算 首先先了解一下京財稅〔2018〕1271號附件 第八條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tǒng)計局有關文件規(guī)定口徑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項目。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未超過上年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2倍(含)的,按本單位實際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超過上年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2倍的,按上年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2倍計算。社會平均工資指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門和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社會平均工資。 很簡單啦,也就是年度稅前總工資/年度平均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2019 05/14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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