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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個人所得稅超出5000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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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計算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對居民個人,按照其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的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計算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具體公式: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本期可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金額的計算】(2)計算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
根據(jù)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對照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查找適用預扣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據(jù)此計算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再減除累計減免稅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如果計算本月應預扣預繳稅額為負值時,暫不退稅。納稅年度終了后余額仍為負值時,由納稅人通過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具體公式: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shù))-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某職員2015年入職,2019年每月應發(fā)工資均為1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1500元,從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假設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以前三個月為例,應當按照以下方法計算預扣預繳稅額:1月份:(10000-5000-1500-1000)×3%=75元;
2月份:(10000×2-5000×2-1500×2-1000×2)×3%-75=75元;
3月份:(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75元;
2019 04/2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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