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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問下,土地使用權出讓和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區(qū)別是什么,為什么出讓不征收土地增值稅?

84784989| 提問時間:2019 04/27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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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老師--追夢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
1 出讓主體:國有土地所有者,即國家,由法律授權的縣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體實施; 轉讓主體: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 2、土地是國家的,國家出讓土地收入歸財政,如果出讓環(huán)節(jié)交稅相當于國家財政左兜掏右兜,沒有必要。 而如果取得土地使用權后,再二級市場轉讓,是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的。
2019 04/27 10:51
84784989
2019 04/27 10:54
懂了,謝謝老師
張老師--追夢
2019 04/27 11:02
您客氣了,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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