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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我在填所得稅匯算清繳時,18年第四季度沒有計提工會經(jīng)費,19年1月實際申報并交納了工會經(jīng)費,在填帳載金額和實繳金額欄上,不知應不應該把第四季度的工會經(jīng)費算進去?

84785035| 提問時間:2019 04/2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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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英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財稅實操講師
同學你好,19年1月申報繳納的實際就是2018年第四季度的工會經(jīng)費,應該要算進去,因為計提分錄是應該做在2018.12月份的。
2019 04/25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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