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將折扣額另開發(fā)票(或者將折扣額在同一張發(fā)票的備注欄分別注明)的,不論財務上如何處理,在征收增值稅時,折扣額均不得沖減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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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在“金額”欄寫明商業(yè)折扣的,則以折扣“”后“”的價錢計算收入,并且計算銷項稅=1000*80*70%*16%=8960
2.如果在“備注”或者其他地方,則以折扣“”前“”的價錢計算銷項稅
2019 04/18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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