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為什么受托方銷售材料給委托方,再接受進行加工也算是受托方銷售資產(chǎn)應(yīng)稅消費品,而不算委托加工,這里的接受指的是又買回來嗎?

84785017| 提問時間:2019 04/14 18:42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陳詩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委托加工的定義是只加工,不提供材料。如果說受托方提供材料,在稅務(wù)上是視同受托方銷售給委托方
2019 04/14 19:12
84785017
2019 04/14 22:02
但是受托方把材料銷售給委托方,這個材料不是就成了委托方的了嗎,這時候受托方接受的話,也是委托加工呀?
陳詩晗老師
2019 04/14 22:20
教材原文,還有一條規(guī)定,就是專門說的你這種情況。 受托方出售材料給委托方再加工的,也是視同不屬于委托加工
84785017
2019 04/14 23:17
為什么呢?如果銷售出去那不就是轉(zhuǎn)移所有權(quán)了,這里說的銷售后又接受,接受的意思是買回來嗎?
陳詩晗老師
2019 04/15 07:56
這是規(guī)定,防止舞弊。 如果這種不是委托加工,很多企業(yè)本是委托加工都可以以這種方式來否認
84785017
2019 04/15 11:48
老師,您好,這不是委托加工,這是受托方銷售材料給委托方,再接受進行加工,說是受托方銷售自產(chǎn)應(yīng)稅消費品,可我看來還是委托加工,東西都賣出去了,別人的原料給我不就是委托加工嗎?
陳詩晗老師
2019 04/15 12:03
請看圖,任何情況遵守法條處理,不是自己分析去處理
84785017
2019 04/15 12:13
謝謝老師的解答,老師,我就是想知道為什么,有點想不通。那如果按照委托加工應(yīng)稅消費品和按照銷售自制應(yīng)稅消費品來繳納消費稅有什么區(qū)別嗎?不太明白為什么要區(qū)分這兩者,算出來的金額應(yīng)該一樣的吧。
陳詩晗老師
2019 04/15 12:30
這是為了防止舞弊,你想,如果這種可以不是委托加工,很多企業(yè)是不是可以鉆空子
84785017
2019 04/16 09:15
之所以要區(qū)分是因為怕受托方假借委托加工的名義,少交增值稅嗎?這里對消費稅是不是沒有影響的呢?
陳詩晗老師
2019 04/16 09:16
對消費稅金額沒有影響,唯一的影響就是涉及扣繳義務(wù)人的問題。委托加工是代扣代繳
84785017
2019 04/16 09:24
所以是在納稅申報的時候填的表格不同嗎?其他沒啥影響。對增值稅的金額影響呢?
陳詩晗老師
2019 04/16 09:29
增值稅出售的計稅金額是含材料的,委托加工只是加工費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相關(guān)問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lǐng)取

      00:10:00

      免費領(lǐng)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shù)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