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根據《關于小微企業(yè)暫緩收繳工會經費的通知》(蘇工辦[2018] 8 號)的相關文件精神,對銷售額不超過3萬(按季納稅的,不超過9萬元),按規(guī)定免征增值稅的小微企業(yè),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暫緩收繳工會經費。老師,這個優(yōu)惠政策如果當月公司去稅務局代開發(fā)票但是收入在30000以內可以0申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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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我的理解是可以的,或者您和你們當地稅務核實一下
2019 04/12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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