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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交增值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年末借方有余額要結轉至借方“投資收益”,如果是本年12月之前的任一月份的月末借方有余額,只要不跨年可以結轉至下月進行抵扣嗎?

84784956| 提問時間:2019 04/04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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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小王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你好,同學,是這樣的:1.原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第一條規(guī)定,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轉讓金融商品出現(xiàn)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后出現(xiàn)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xiàn)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2.舉例解釋: A.甲公司2017年11月2日按照每股5元買入上海發(fā)展股票10000股,合計50000元;2017年11月20日賣出上海發(fā)展股票10000股,每股4元,合計40000元。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40000元扣除買入價50000元后的余額是負差10000元,說明虧損了。 B.會計上是這樣記賬的:借:銀行存款40000,投資收益10000;貸: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50000 C.但是呢這個虧損金額營改增后是含稅的,該虧損根據(jù)稅法規(guī)定“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虧損金額中含稅(10000/1.06)*6%=566.04元,扣除稅的因素,實際虧損是10000-(10000/1.06)*6%=9433.96元。因此,需要這樣做賬務處理:借: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566.04,貸:投資收益 566.04.由于抵稅的效應,相當于投資損失減少了566.04元。 3.稅法規(guī)定“年末時仍出現(xiàn)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也就是說,你到年末時還是虧損的,就不允許你下一年用虧損額抵稅了。所以,需要再做一個分錄,把步驟c的處理沖回去。借:投資收益 566.04,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566.04。相當于是你不能享受抵稅效應了,相應的抵稅效應產(chǎn)生的收益也沒有了。
2019 04/04 16:51
84784956
2019 04/04 17:11
老師好,不太理解B中的投資收益為什么在借方,投資收益屬于損益類科目,不應該是借方表增加貸方表減少嗎?虧損了10000元,不是因該貸記“投資收益”嗎?
答疑小王老師
2019 04/04 18:53
你好同學,你搞錯了,投資收益科目借減貸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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