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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四月份開始火車票等普票也是按征收率的百分之三抵扣銷項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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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注 意:
1.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客票的按照3%計算進項稅額;
2.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按照9%計算進項稅額;
3.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按照9%計算進項稅額;
4. 對于取得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出租票、公交車票等,不得計算抵扣;
5. 旅客運輸服務是指客運服務,包括通過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為旅客個人提供的客運服務。
政 策: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
六、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暫按照以下規(guī)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的,為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2019 04/03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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