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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公司提供餐飲服務(wù)的同時(shí)又銷售煙酒屬于混合銷售還是兼營行為?

84785040| 提問時(shí)間:2019 03/02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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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餐飲服務(wù),同時(shí)銷售煙酒飲料是屬于增值稅混合銷售行為的。典型的混合銷售就是一項(xiàng)交易中即有服務(wù)又有貨物。
2019 03/02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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