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新個稅實施后,每月按月計提工資,在個稅系統(tǒng)按月申報,但次月工資沒發(fā)放,幾個月后,這幾個月工資一起發(fā)放,這樣可以嗎?發(fā)放工資的當月,需要把發(fā)放的工資合并申報個稅嗎?

84785037| 提問時間:2018 12/29 12:33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maize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原則是按你們實際發(fā)放的月份去選擇所屬期申報,這個具體實際需要看你稅局那邊,看有沒別的規(guī)定。你們要是在12月發(fā)10.11幾個月工資那在1月申報所屬期是12月個稅的時候需要合并申報10.11,2個月工資才可以,但是在2019年這個人所得稅是累計申報,這個累計數(shù)會減除你們之前申報的,可以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2018 12/29 13:02
84785037
2018 12/29 16:56
如果我每月按月計提,按月申報,不管企業(yè)什么時候發(fā)放工資,這樣可以嗎?
maize老師
2018 12/29 16:58
但是規(guī)定是按實際發(fā)的月份才可以申報。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