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8年我公司剛成立,未申報過全面一次性獎金,18年預發(fā)了一部分獎金,那是等19年獎金全部發(fā)放后再報個稅好還是在2018年底前報個稅更好。?

84785013| 提問時間:2018 11/22 21:20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暖暖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預發(fā)的獎金要申報在18年底
2018 11/22 21:23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