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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法2020最新實施細則中關于財務報告的披露要求有哪些新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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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會計法2020最新實施細則中關于財務報告的披露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新規(guī)定:
1. 對于上市公司,應當披露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配偶、子女持有的公司股份情況,以及公司股東中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排名前十位的股東及其關聯(lián)方持有的公司股份情況。
2. 對于上市公司,應當披露公司治理情況,包括董事會、監(jiān)事會、高級管理人員等的組成情況、職責、任期等信息。
3. 對于上市公司,應當披露非經(jīng)常性損益項目的明細,如重組費用、減值準備等。
4. 對于上市公司,應當披露股權激勵計劃的情況,包括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情況、計劃對象、授予條件、行權方式等。
5. 對于各類企業(yè),應當披露企業(yè)所屬行業(yè)、主要產(chǎn)品或服務、主要客戶、主要供應商等基本情況。
6. 對于各類企業(yè),應當披露與環(huán)境、社會責任等相關的情況,如環(huán)境保護、社會公益等。
7. 對于各類企業(yè),應當披露重要的合同、關聯(lián)交易等情況,如關聯(lián)方借款、關聯(lián)方擔保等。
8. 對于各類企業(yè),應當披露財務報表編制基礎和會計政策的變更情況,如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影響等。
以上是會計法2020最新實施細則中關于財務報告的披露要求的主要新規(guī)定。
1. 對于上市公司,應當披露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配偶、子女持有的公司股份情況,以及公司股東中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排名前十位的股東及其關聯(lián)方持有的公司股份情況。
2. 對于上市公司,應當披露公司治理情況,包括董事會、監(jiān)事會、高級管理人員等的組成情況、職責、任期等信息。
3. 對于上市公司,應當披露非經(jīng)常性損益項目的明細,如重組費用、減值準備等。
4. 對于上市公司,應當披露股權激勵計劃的情況,包括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情況、計劃對象、授予條件、行權方式等。
5. 對于各類企業(yè),應當披露企業(yè)所屬行業(yè)、主要產(chǎn)品或服務、主要客戶、主要供應商等基本情況。
6. 對于各類企業(yè),應當披露與環(huán)境、社會責任等相關的情況,如環(huán)境保護、社會公益等。
7. 對于各類企業(yè),應當披露重要的合同、關聯(lián)交易等情況,如關聯(lián)方借款、關聯(lián)方擔保等。
8. 對于各類企業(yè),應當披露財務報表編制基礎和會計政策的變更情況,如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影響等。
以上是會計法2020最新實施細則中關于財務報告的披露要求的主要新規(guī)定。
2023-08-29 15: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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