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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動成本法和完全成本法的利潤計算方式有何異同?

網校學員| 提問時間:06/18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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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一年過注會六科,網校獎學金獲得者,擁有大型上市公司企業(yè)實操經驗,擅長將會計等理論和實操的結合,主攻注會會計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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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動成本法和完全成本法是兩種不同的成本計算方法,它們在計算利潤時也存在一些差異。具體如下:
1. 變動成本法的利潤計算方式:
變動成本法是以變動成本為基礎計算產品成本和利潤的方法。變動成本指的是隨著產量或銷售量的變化而發(fā)生變化的成本,如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直接費用等。變動成本法的利潤計算方式如下:
利潤 = 銷售收入 - 變動成本
其中,變動成本是指銷售數量所產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直接費用等。
2. 完全成本法的利潤計算方式:

完全成本法是以全部成本為基礎計算產品成本和利潤的方法。全部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如制造費用、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等。完全成本法的利潤計算方式如下:

利潤 = 銷售收入 - 全部成本

其中,全部成本是指產品制造和銷售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

因此,變動成本法和完全成本法的利潤計算方式的主要區(qū)別在于計算成本時是否考慮間接成本。變動成本法只考慮變動成本,而完全成本法則考慮全部成本。
2023-06-18 10: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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