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部分納稅人2014年度個稅匯繳申報期限延至4月30日
尊敬的納稅人:
由于系統(tǒng)原因,造成我省部分納稅人無法正常進行2014年度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投資者個人所得稅的年度匯算清繳申報及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匯總申報。為有效保障納稅人權(quán)益,2014年該項個稅申報繳款期限均延長至2015年4月30日。由此給您帶來不便,敬請原諒。
廣東省地方稅務(wù)局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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