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租用農村的林地,是否需要繳納耕地占用稅
【問題】
臨時租用農村的林地,是否需要繳納耕地占用稅?
【答案】
需要繳納耕地占用稅,批準臨時占用耕地期滿之日起一年內依法復墾,恢復種植條件的,可以全額退還已經繳納的耕地占用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的規(guī)定:“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占用耕地建設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從事非農業(yè)建設的單位和個人,為耕地占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guī)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第十二條 占用園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yǎng)殖水面、漁業(yè)水域灘涂以及其他農用地建設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從事非農業(yè)建設的,依照本法的規(guī)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第十一條 納稅人因建設項目施工或者地質勘查臨時占用耕地,應當依照本法的規(guī)定繳納耕地占用稅。納稅人在批準臨時占用耕地期滿之日起一年內依法復墾,恢復種植條件的,全額退還已經繳納的耕地占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