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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電作為福利發(fā)放給職工如何處理

2011-6-7 10:59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 】【打印】【我要糾錯

  【問】某公司為小家電生產(chǎn)企業(yè),共有職工200名,其中170名為直接參加生產(chǎn)的職工,30名為管理人員,F(xiàn)公司以其生產(chǎn)的每臺成本為900元的電暖器作為春節(jié)福利發(fā)放給公司每名職工。該型號的電暖器市場銷售為每臺1000元。假設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7%,公司如何處理?

  【答】以家電送出的福利屬于非貨幣性福利,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234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2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4000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180000

    貸:庫存商品180000

  借:生產(chǎn)成本198900

    管理費用35100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234000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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