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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報個稅補繳稅款是否征收滯納金

2010-5-21 14:34 國稅總局 【 】【打印】【我要糾錯

  【問題】

  個人年所得12萬元納稅申報需要補繳稅款的,是否征收滯納金?

  【解答】

  依據(jù)我國《稅收征管法》和《國家稅務(wù)總局關(guān)于進一步做好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的通知》(國稅發(fā)〔2007〕25號)規(guī)定,年所得達到12萬元的納稅人,平時有應扣未扣稅款的,在辦理年度自行納稅申報時只要如實申報收入情況,稅務(wù)機關(guān)只補征其應扣未扣的稅款,不加收滯納金,也不得罰款,更不應作為偷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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