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的公司最近被稅務機關查賬,稅務機關對其2008年一筆100萬美元的支付境外傭金,要按超比例調(diào)增應納稅所得額10萬美元。
老師:傭金賬面上怎么列支啊?
小王:直接沖減外銷收入啊。
老師:為什么不應該調(diào)整。
小王:因為這傭金包括了15萬美元的外商境外代墊費用,這在發(fā)票里說的清清楚楚,而且還有費用明細。
老師:公司和外商在協(xié)議中怎么約定?
小王:外商在境外幫助公司聯(lián)系業(yè)務,推銷產(chǎn)品,我公司按其實際促成銷售金額給予一定比例的銷售傭金。公司為了加強風險管理,其約定支付的傭金是在銷售實際收到款項的時候才支付。
老師:那么代墊費用是什么在協(xié)議中是否有約定?
小王:這倒沒有那么明確,外商在開具相關憑證里有詳細的明細,主要是一些會務費、差旅費等,而且都有明細的發(fā)票。
老師:你到飯店吃飯,點了一道紅燒排骨價格20元,其中原材料包括排骨6元,醬油等佐料2元,公攤費用2元,你說飯店怎么收錢?
小王:當然是收20元。
老師:可是如果飯店的老板這樣說,我只收你12元的餐飲服務費,代肉店收排骨費6元,代雜貨店收醬油等佐料費2元,并且由飯店、肉店、雜貨店分別開具了發(fā)票。
小王:這還是第一次聽說,但我肯定不能接受啊。很簡單,如果接受了上述發(fā)票,如果肚子吃出問題來,到時候我去找誰呢?
老師:那么這個代墊費用你怎么看?
小王:這樣一想,還確實是那么回事。所謂代墊費用應該是境外服務商的費用,是他的成本,畢竟公司沒有親身消費過,以后有官司還不知道跟誰打了。
老師:事實上國內(nèi)法條對所謂代墊費用都有嚴格的規(guī)定,不過其規(guī)范的都是代墊方。
小王:原來稅法就是這樣生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