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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

2010-9-23 17:4 互聯(lián)網(wǎng) 【 】【打印】【我要糾錯

  “未交增值稅”的金額是從“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中轉(zhuǎn)過來的。

  分別反映企業(yè)欠繳增值稅稅款和待抵扣增值稅情況,核算一般納稅企業(yè)月終時轉(zhuǎn)入的應繳未繳增值稅額或多繳的增值稅。

  其對應項目是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zhuǎn)出未交增值稅)或(轉(zhuǎn)出多交增值稅)。

  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的有關規(guī)定。

  若欠稅額大于期末留抵額,做紅字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金額為期末留抵額)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若欠稅額小于期末留抵額,做紅字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金額為欠稅額)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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