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擔保合同生效時
應將依據擔保合同規(guī)定向被擔保人收取的擔保費作為一項金融負債——“財務擔保合同”予以確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財務擔保合同”科目。同時,根據企業(yè)對外簽訂擔保文件所記載金額計入或有負債(開出擔保保證)輔助賬中。
2. 擔保期間內
一方面,應分期攤銷并確認擔保費收入,按當期應確認的擔保費收入,借記“財務擔保合同”科目,貸記“擔保費收入”科目。另一方面,應根據保后監(jiān)管確定的風險程度對未到期的財務擔保合同進行評估,按以下兩項金額中較高者進行后續(xù)計量:
。1)按《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確定的金額;
(2)初始確認金額扣除按《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確定的累計攤銷額后的余額。即按預計采取反擔保措施可收回的金額借記相關資產,按上述計量方式確定的金額貸記“財務擔保合同”科目,差額借記相關費用。
3.被擔保人的違約責任
。1)被擔保人提前清償被擔保的主債務而解除擔保企業(yè)的擔保責任
應將與該擔保有關的“財務擔保合同”金額全部沖銷。按與該擔保合同有關的財務擔保合同賬面余額借記“財務擔保合同”科目,按原計入相關資產和費用的金額貸記相關資產和費用,差額貸記“擔保費收入”科目。同時,在或有負債(開出擔保保證)輔助賬中注銷該擔保事項。
。2)被擔保人未發(fā)生違約,如期償還貸款:
應將與該擔保有關的“財務擔保合同”金額全部沖銷,并在或有負債(開出擔保保證)輔助賬中注銷該擔保事項。
。3)被擔保人發(fā)生違約
若違約發(fā)生在擔保企業(yè)實施代償之前,應通過對客戶信用狀況的跟蹤判斷,按照前述計量方式調整“財務擔保合同”金額。若被擔保人在此期間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則應將與該擔保有關的“財務擔保合同”金額全部或部分沖銷。擔保企業(yè)履行代償義務時,應將與該擔保有關的“財務擔保合同”金額全部沖銷。按與該擔保合同有關的財務擔保合同賬面余額借記“財務擔保合同”科目,按實際支付的代償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差額部分依次貸記相關資產和費用,并在或有負債(開出擔保保證)輔助賬中注銷該擔保事項。最終按照反擔保措施的履行情況,確定與該項擔保業(yè)務有關的損失。
現(xiàn)舉例說明如下:擔保企業(yè)與客戶簽訂擔保合同,合同約定擔保企業(yè)于2007年8月一次性收取保費收入120萬元,擔保金額1 000萬元,2007年9月合同生效,擔保責任期間為一年。
。1)8月,公司于擔保合同生效前收到的被擔保人交納的擔保費,應按實際收取的金額作為預收擔保費處理(單位:萬元,下同):
借:銀行存款 120
貸:預收擔保費 120
。2)9月,擔保合同生效,財務擔保合同按照其公允價值即提供擔保的取費進行初始確認:
借:預收擔保費 120
貸:財務擔保合同 120
同時應根據公司對外簽訂擔保文件所記載金額計入或有負債(開出擔保保證)輔助賬中。
。3)9–12月,每月末確認當月的擔保費收入(本例假定擔保企業(yè)采用直線法在擔保期間內確認擔保費收入):
借:財務擔保合同 10
貸:擔保費收入 10
。4)2007年末,財務擔保合同的賬面價值為80萬元。此時保后財務監(jiān)管部門發(fā)現(xiàn)客戶財務狀況嚴重惡化,很可能到期無法償還債務,同時預計通過各項反擔保措施能收回的金額為700萬元。此時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確定的金額高于擔保收入累計攤銷額后的余額,則:
借:應收代償款 700
業(yè)務及管理費 220
貸:財務擔保合同 920
。5)合同期滿前每月末確認擔保費收入:
借:財務擔保合同 10
貸:擔保費收入 10
同時,應按CAS13號和CAS14號兩項金額中較高者對“財務擔保合同”進行后續(xù)計量,若客戶經營狀況未發(fā)生好轉,則:
借:業(yè)務及管理費 10
貸:財務擔保合同 10
。6)該擔保業(yè)務可能出現(xiàn)如下幾種情況:
①被擔保人于2008年6月提前清償債務,擔保企業(yè)應在或有負債(開出擔保保證)輔助賬中注銷該擔保事項,且將與該擔保有關的“財務擔保合同”金額一次性沖銷。
借:財務擔保合同——財務擔保準備金 1 000
貸:應收代償款 700
業(yè)務及管理費 280
擔保費收入 20
、趥鶆盏狡跁r,客戶全額還清債務,擔保企業(yè)應在或有負債(開出擔保保證)輔助賬中注銷該擔保事項,且將與該擔保有關的“財務擔保合同”金額一次性沖銷。
借:財務擔保合同——財務擔保準備金 1 000
貸:應收代償款 700
業(yè)務及管理費 300
、蹅鶆盏狡跁r,客戶未能如期償還債務,被擔保人發(fā)生違約至擔保企業(yè)實施代償期間,應根據客戶的信用狀況調整“財務擔保合同”余額。若此期間客戶部分償還債務500萬元。
借:財務擔保合同——財務擔保準備金 500
貸:應收代償款 500
擔保企業(yè)履行代償義務時,則應在或有負債(開出擔保保證)輔助賬中注銷該擔保事項,且將與該擔保有關的“財務擔保合同”金額一次性沖銷,公司代償500萬元時,
借:財務擔保合同 500
貸:銀行存款 500
若最終通過處理反擔保抵押物等措施,實際收回400萬元,
借:銀行存款 400
貸:應收代償款 200
業(yè)務及管理費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