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給予事故受害人的賠償及車輛修復費用都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的,企業(yè)只是先期墊付,付出資金時借記“其他應收款——保險賠償”,貸記“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待事故處理完畢、賠償、車輛修理等所有善后工作完成后,憑相關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賠付,收到保險公司賠付款項后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應收款——保險賠償”。這種情況下賠償和修車的全部票據都要交給保險公司,企業(yè)不需要這些憑證,而只需要保險公司的理賠單等即可。有些保險公司還要求收款人簽署由保險公司開具的制式《賠款收據》,收款單位可以將之作為據以入賬的原始憑證。
所發(fā)生事故對第三方賠償支出或者造成車輛損失修復的金額超出保險公司賠付范圍的,這部分費用可以直接計入營業(yè)外支出或者暫掛往來賬(其他應收款);待事故處理完畢后,將所掛往來賬與保險公司賠付的差額轉入營業(yè)外支出。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賠付部分的處理與前述無異,超過保險賠償的支出需要取得相應的原始憑證,如事故責任劃分單證、調解書、醫(yī)療費用票據、車輛修理費用支出的原始單據(特殊情況下可以復印件為依據),對方收款或者轉賬支付的原始憑證。
如果事故中對方承擔一定責任,由其個人、單位賠償的,應向其開具收據。由對方投保的保險公司賠付的,通常會取得保險賠款收據,輔以責任劃分單證等資料入賬,所收到款項沖減“其他應收款”。所收到賠償款項不足沖減其他應收款的,將其差額轉入營業(yè)外支出。 外語學習網
因保險理賠或者與對方發(fā)生爭議,而進入仲裁或者訴訟程序所發(fā)生的費用,計入營業(yè)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