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賬戶封賬
年終結賬時,各賬戶進行月結的同時,為了反映全年各項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增減變動的全貌,便于核對賬目,要將所有總賬賬戶結計全年發(fā)生額和年末余額,在摘要欄內注明“本年合計”字樣,并在該行下面劃通欄雙紅線,表示“年末封賬”。
2、結轉新賬
結轉下年時,凡是有余額的賬戶,都應在年末“本年累計”行下面劃通欄雙紅線,在下面摘要欄注明“結轉下年”字樣,不需編制記賬憑證,但必須把年末余額轉入下年新賬。轉入下年新賬時,應在賬頁第一行摘要欄內注明“上年結轉”字樣,并在余額欄內填寫上年結轉的余額。
對于新的會計年度建賬,一般說來,總賬、日記賬和多數(shù)明細賬應每年更換一次。但有些財產物資明細賬和債權債務明細賬,由于材料品種、規(guī)格和往來單位較多,更換新賬,重抄一遍工作量較大,因此,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必每年更換一次,各種備查簿也可以連續(x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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