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以一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納稅人進口貨物的,應當自海關填發(fā)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納稅人出口貨物適用退(免)稅規(guī)定的,應當向海關辦理出口手續(xù),憑出口報關單等有關憑證,在規(guī)定的出口退(免)稅申報期內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該項出口貨物的退(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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