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上市公司在清欠過程中,控股股東通過放棄持有的對上市公司的股權抵償其對上市公司的債務,上市公司作為減資的,會計上應當如何處理?
【解答】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應分別進行以下處理:
(一)上市公司取得控股股東用于抵償債務的股權按照法定程序減資的,在辦理有關的減資手續(xù)后,應當按照減資比例減少股本,所清償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與減少的股本之間的差額,相應調整資本公積(股本溢價),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的余額不足沖減的,應當沖減留存收益。
。ǘ┛毓晒蓶|以持有的對上市公司的股權抵償其對上市公司債務,應沖減的抵債股權的賬面價值與償付的應付債務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調整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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