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地稅所字[1995]138號
頒布時間:1995-12-25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山東省地方稅務局
各市、地地方稅務局、國家稅務局、省國稅局涉外征收分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立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申報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制度的通知》轉發(fā)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zhí)行。
一、建立扣繳義務人申報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制度,是完善個人所得稅的一項重大措施,也是加強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因此,要求各級稅務部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積極把這項工作做好。
二、為在全省逐步建立起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申報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制度,經研究,決定從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起,在我省濟南市歷下區(qū)、桓臺市、煙臺市芝罘區(qū)、安丘市、濟寧市市中區(qū)、新泰市、日照市東港區(qū)等市、區(qū)進行試點。凡駐地在上述市區(qū)的企業(yè)(包括涉外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機關、社團組織均屬試點范圍。
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要求,在試點的基礎上,明年下半年在全省實行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制度。因此,要求試點以外的市地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認真進行調查研究,積極做好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