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鐘祥市審計局審計審理工作強化六個結合
2011年,鐘祥市審計局把審計質量作為第一要務來抓,審計質量的保證離不開審理,鐘祥市審計局強化審計質量,嚴把審計審理關,從六個結合上做文章。
一、強化主體與程序相結合
審計主體與審計程序是審計工作的兩個重要方面,二者緊密相聯,缺一不可,更不能分割。審計審理工作者牢固樹立樹立“主體與程序并重”“以程序保障主體”的觀念,不僅要對審計主體移送檔案的工作底稿、證據進行嚴格審查,鑒別是非,而且要對審計所法定的程序進行監(jiān)督檢查,經過審理,對事實不清楚、工作底稿不全面,審計證據不確鑿的不予認定或發(fā)送審計組重新補審,程序不到位和程序不合法的也不能認定,改變“重主體,輕程序”的傾向。審理人員不僅要熟悉《審計法》、《條例》等條規(guī),而且要有效執(zhí)行《審計法》、《條例》、《準則》等程序性規(guī)定,不斷地探索對主體與程序全方位監(jiān)督制約的新方法,努力提高審計監(jiān)督把關的水平。
二、強化監(jiān)督與被監(jiān)督相結合
鐘祥審計局法規(guī)科作為審計質量的把關科,時刻強化監(jiān)督意識,大膽履行監(jiān)督職責,敢于堅持原則,敢于說真話。在檔案審理過程中發(fā)現審計科(室)所提供的檔案在事實、證據、定性及程序、手續(xù)等方面存在問題時,如實在審理報告中反映,或及時向局領導匯報,堅持予以補證和糾正,不掩蓋矛盾,當“好好先生”。同時,法規(guī)科作為審理自身的行為也受到監(jiān)督制約。要建立審計檔案審理和審計項目審計雙向監(jiān)督制約的質量把關機制。審理在履行監(jiān)督職責的同時,也應自覺接受項目審計組的監(jiān)督,及時向項目審計人員通報檔案審理情況,傾聽項目審計人員的意見。
三、強化質量與時效性相結合
審計質量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鐘祥市審計局審理人員始終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觀念,嚴格按照底稿明晰、證據確實、定性準確、懲處恰當、程序合法、手續(xù)完備的審計要求,嚴把審計質量關,使審理的每一起審計項目都經得起歷史的檢驗。但是,審計懲處也有較強的時效性,一個審計項目如果拖得時間太長,即使審計質量再過硬,也會使懲治腐敗的社會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審計審理要強化效率觀念,在確保審計質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審計審理工作效率。
四、強化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
從事審計審理工作應具有堅定的原則性,秉公審計,嚴格執(zhí)法,但僅有原則性是不夠的。當今社會正處在新舊體制的變革時期,審計呈現出復雜多樣的特點,這就要求審理人員把原則性與靈活性結合起來,在執(zhí)行條規(guī)時不能簡單對號入座,要立足全局,拓寬視野,始終把審理工作放在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大局中去把握,全面、系統(tǒng)、客觀地分析審計出來的問題的社會背景及政治影響。綜合考慮政治、經濟和社會效果,使審計懲處既合法合規(guī),又合理合情。
五、強化懲處與服務相結合
懲處和服務是審計機關兩項重要職能。審計審理工作必須充分體現這兩項職能,一方面,要堅決懲處違規(guī)項目,切實維護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另一方面,又要切實保護被審計單位合法權益,服從于、服務于經濟建設,懲處不是目的,審計是通過發(fā)現問題、恰當處理、糾正問題、提出建議、強化整改來為經濟部門服好務。審計工作就是要找準審計與服務經濟工作的結合點,時時刻刻不忘服務,要保護經濟部門利益,保護經濟部門發(fā)展。
六、強化現場審理與檔案審理相結合
鐘祥市審計局每年堅持1/4審計項目到現場進行審理,項目審計組審計到中后期,向審理科(室)提出書面申請,要求對前期的審計工作進行審理,審理人員接到申請后,根據審計情況,對必要項目深入到一線現場審理,主要針對審計方案、工作底稿,以及證據鏈,提出審理意見并與之交換,做到一邊審計一邊審理,提高審計項目的質量,將保證質量貫穿于審計經驗的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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