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1999年5月24日,中辦、國辦聯(lián)合下發(fā)了《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guī)定》和《國有企業(yè)及國有控股企業(yè)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guī)定》(中辦發(fā)[1999]20號),標志著我國正式實施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十多年來,各級審計機關在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等部門的支持和配合下,堅持“積極穩(wěn)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方針,不斷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組織建設、制度建設、深化審計內容、創(chuàng)新審計方式方法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績,經濟責任審計已形成了以任前審計、任中審計為主,任前審計、任中審計與離任審計相結合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新機制,形成了從企業(yè)到政府,從村級組織負責人、鄉(xiāng)(鎮(zhèn))長(書記)到縣區(qū)長(書記)、市廳級領導干部、省部長的全方位監(jiān)督網絡。經濟責任審計對規(guī)范權力運行,預防領導干部的“帶病”上崗,加強財政財務管理,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引導和促使領導干部貫徹科學發(fā)展觀、樹立正確的政績觀,發(fā)揮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由于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全新的工作,無論是工作實踐,還是理論基礎,都不夠成熟和牢固,以下就是筆者結合自己的工作實踐,總結出的問題及應采取的對策:
一是在審計內容上對領導干部本人廉潔自律情況涉及的少,多是以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或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況為主。主要原因是部分審計人員不敢公正執(zhí)法,怕承擔風險,怕得罪人。今后審計人員要把領導干部是否遵守有關廉政規(guī)定情況作為必審內容,敢于碰硬,不徇私情,時刻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審計的主要內容有:1、領導干部是否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2、領導干部是否違反規(guī)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將公款、公物借給他人;3、領導干部是否私存私放公款;4、領導干部是否用公款旅游或者變相用公款旅游;5、領導干部是否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和獲取各種形式的俱樂部會員資格;6、領導干部是否違反規(guī)定用公款購買商業(yè)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濫發(fā)津貼、補貼、獎金等;7、領導干部是否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錢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財物;8、領導干部是否挪用或者拆借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等公共資金或者其他財政資金;9、領導干部有無講排場、比闊氣、揮霍公款、鋪張浪費行為;10、領導干部有無違反規(guī)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謀取私利行為;11、領導干部有無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釣譽的“政績工程”;12、領導干部有無在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優(yōu)親厚友、顯失公平。
二是查賬、看賬多,多是就賬論賬,賬外審計手段使用少。一般而言,賬面上發(fā)現的多是些類似招待費超支、購建的固定資產未入財務賬、往來款項長期掛賬等常規(guī)性問題,像私設小金庫、假發(fā)票、未經集體討論處置資產和領導干部在經濟決策程序上不合法等重大問題,都要靠從賬外資料中獲得線索,單從財務資料上是無法取得突破的。究其原因是因為賬外進行的經濟業(yè)務不受約束,能夠隨心所欲,發(fā)生問題的概率當然就比賬內的經濟業(yè)務高。審計人員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前,應當聽取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關等有關部門對被審計單位及其領導干部的意見,了解被審計對象是否存在群眾舉報的問題,有關部門提供的重要線索往往能讓審計工作事半功倍;召開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座談會,聽取群眾的反映,領導干部是否廉潔,本單位群眾最有發(fā)言權;檢查被審單位的會議紀要,它能有效地再現領導班子的經濟決策過程,對模糊不清的情況能提供重要線索,對已發(fā)現的問題可以提供佐證,對需要落實的責任問題可以準確定性;設立舉報電話、舉報箱(網上信箱)和通過走訪與被審計單位有經濟往來的單位和個人等形式,廣開視聽門路以摸清被審計單位的真實情況,以便發(fā)現審計線索。
三是基建項目審計深度不夠。在經濟責任審計的單位中,有一些單位是有基建項目的,不審計這一塊內容肯定是不行的,審計了又審不透。因為大部分審計人員對基建會計和基建有關的制度、法律知識掌握的較少,而基建領域又是公認的腐敗重災區(qū),這就存在了一定的審計風險;椖繉徲嬕獜捻椖康臎Q策、選址、設計、招投標到施工管理、完工驗收、財務決算和交付使用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審計范圍廣、內容復雜、技術性強,對審計人員的要求較高。因此,審計人員要注重自身的學習,自學與參加各類專業(yè)培訓班相結合,熟練掌握《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建設工程結算暫行辦法》、《安徽省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規(guī)定》等有關基建方面的制度、法律知識,以提高在這方面的知識水平和駕馭基建審計的業(yè)務能力。
四是對或有事項(未決訴訟、為其他單位債務提供擔保等)所可能形成的債務和未入賬的借款、應付未付的招待費、會議費和基建、維修等債權債務情況關注不夠。因為行政單位、大部分事業(yè)單位會計核算是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的,即以款項的實際收付為標準來處理經濟業(yè)務,確定本期收入和費用,對于前面所述情況而形成的債權(收入)或債務(支出),在行政、大部分事業(yè)單位的會計帳上是不反映的。如果審計人員不對這部分內容予以關注,將不能全面真實反映和評價被審計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今后要把這部分內容寫入審計實施方案,予以審查。
五是審計評價內容過于籠統(tǒng)、評價指標體系不夠系統(tǒng)、評價標準不夠統(tǒng)一的問題依然存在。原因就是全國目前都缺乏統(tǒng)一的、可操作性強的責任界定和審計評價規(guī)范準則。實際工作中,多數情況還只是簡單地以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評價代替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且審計評價以定性分析評價為主,定量分析評價不完備,缺少具體的、可操作的評價標準和評價指標體系,未能科學合理地評價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在經濟決策、經營管理及遵守財經法律法規(guī)等方面的功過。經濟責任審計所評價的對象是領導干部,所鑒定的內容是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最終落腳點是“評人”,關系到被審計領導干部的政治生命,政策性非常強。因此,積極探索和構建符合科學發(fā)展觀要求的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尤為迫切。各級審計部門應與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部門通力協(xié)作,研究制定經濟責任的界定標準和審計評價規(guī)范,建立一整套科學的界定、評價體系,保證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責任界定和評價規(guī)范應堅持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在科學分類的基礎上,準確把握各部門之間的差異,確定出不同性質的部門領導干部的評價標準。在實際操作中,做到只要根據評價辦法進行打分量化,就能確定評價等次,使審計評價更加準確直觀,為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直接運用創(chuàng)造條件,為科學合理評價領導干部的功過是非,為黨委政府宏觀經濟決策和正確使用干部提供準確可靠的參考依據。
六是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制度還未真正落實。雖然不少審計機關制定了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制度,但目前真正落實的很少。主要原因在于審計機關對經濟責任審計公告的作用、意義認識不足,普遍存在畏難情緒,擔心由于涉及領導干部個人的審計結果公告容易產生負面影響,出現不穩(wěn)定因素。廣大審計干部必須充分認識到,國家審計結果公告是現代審計的一項重要內容,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是干部管理的一項重要舉措,建立審計結果公布制度是我國民主政治建設的進步,有利于促進建立一個公開、透明、高效、廉潔政府的進程,有利于建立與完善對權力的制約和監(jiān)督機制,對于提高審計質量、推動審計事業(yè)發(fā)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今后可以采取適當的方式適度公開,發(fā)揮輿論監(jiān)督、社會監(jiān)督的作用。審計公開方式可結合工作實際主要采取以下幾種:通過網站、報紙、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向社會公開;以會議宣讀形式向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單位干部職工公開;以通報形式向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系統(tǒng)或更大范圍公開;以公告形式向五大班子公開等其他公開形式。
七是審計人員的現有知識不能適應深化經濟責任工作的需要。經濟責任審計涉及的內容很廣,要求審計人員要具備較高的政策水平,較強的業(yè)務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而審計機關現有人員多精通財務、審計等方面知識,缺乏通曉預算、基建、金融、計算機等方面專業(yè)知識的全方位人才,制約和影響了審計工作的質量。要適應日益發(fā)展的經濟責任審計需要,就要不斷加強審計隊伍建設。一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規(guī)范的用人制度。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用人機制,建立和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把考核評估與干部獎懲任用結合起來,逐步建立和完善審計準入準則,考核晉升機制,以保證經濟責任審計質量的不斷提高;二要加強審計人員的后續(xù)教育,健全審計職業(yè)教育體系。針對不同職級、崗位和知識結構的人員,實施分層次培訓,使培訓工作覆蓋審計干部整個職業(yè)生涯。努力培養(yǎng)具有綜合業(yè)務能力的復合型人才,以適應日益發(fā)展的經濟責任審計的需要。三要加強審計隊伍的職業(yè)道德建設。樹立誠實守信、內省自愛、克己慎獨的職業(yè)道德觀,崇尚“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理念,塑造審計人員正直向上、知恥明志的基本人格,著力打造政治過硬、業(yè)務精通、作風優(yōu)良、廉潔自律、文明和諧的審計干部隊伍。
下一篇: 淮南市審計局四個注重 推進審計提升年活動
初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tài)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資產評估師 | 指南 | 動態(tài) | 大綱 | 試題 | 復習 |
中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tài)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高級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tài) | 試題 | 評審 | 復習 |
注冊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tài)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會計基礎知識 | 指南 | 動態(tài)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
稅務師 | 指南 | 動態(tài) | 查分 | 大綱 | 復習 | ACCA考試 | 指南 | 動態(tài)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