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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經濟體制中財政存在的理論基礎

2006-01-11 00:00 來源:陳永 

  市場經濟體制指的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fā)揮主導作用的經濟運行體制。而財政作為政府調控經濟的一種手段,它在市場經濟體制中存在的必要性是什么?對此,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一、 國家的存在是財政存在的充要條件

  財政是國家憑借其政治權力參與國民收入的分配。國家在出現后,它并不進行生產。然而,為了維持它自身的存在和運轉,國家又必須從國民收入中分到一塊來滿足自己的需要。由于國家不進行生產,它不可能通過交換的形式來獲取它所需的社會產品,它所擁有并能加以運用的,只有強制性政治權力。國家憑借強制性的政治權力參加社會產品的分配,就是原始的稅收——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另一方面,國家為了維持自身存在和運轉消耗社會產品的過程,就是財政支出。因此,國家的存在是財政存在的充要條件。只要國家存在,財政就能夠存在;只要國家存在,財政就必然存在。財政的存在,只需要國家這個唯一的前提?梢哉f,財政是國家內生的一種東西。從古代的奴隸制國家、封建國家,到現代的計劃經濟國家,無不如此。在執(zhí)行市場經濟體制的國家中,國家仍然是財政存在的充要條件。與財政的這種存在必要性相關的是財政籌集收入的職二、 市場經濟體制下財政存在的必要性得到了擴展。

  二、市場經濟體制下,市場對資源配置起主導作用,市場上的一切經濟行為都是按照價格機制運作。古典經濟學家們認為,完全競爭的市場機制可以通過供求雙方的自發(fā)調節(jié),使資源配置和社會生產達到最優(yōu)狀態(tài),即所謂的“帕累托最優(yōu)”。如果情況真是這樣,財政的作用就應該只限于籌集政府收入,它存在的必要性也就只是源于國家的存在。但是,我們看到,現實情況并不是這么理想,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我們對財政存在必要性的認識還應該更進一步。問題主要在于完全競爭的市場機制只是經濟學研究中的一種理想,在現實生活中并不具備形成完全競爭市場所需的全部條件。而只要有某一條件沒有得到滿足,市場機制在實現資源有效配置上就有可能出現失靈。

  西方經濟學家對市場失靈現象進行了分析,認為導致市場失靈(market failure)的根本原因在于價格信號并非總是能如實反映社會邊際效益和社會邊際成本。具體來說,市場失靈有以下幾種情況:

  1、公共產品

  公共產品是市場失靈的一個重要領域。西方經濟學認為產品分為私人產品和公共產品。薩繆爾森在其《公共支出的純理論》(The Pure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一文中給出了公共產品的定義:純粹的公共產品指的是這樣的物品或勞務,即每個人消費這種物品或勞務不會導致別人對該種物品或勞務消費的減少。西方經濟學家根據薩繆爾森的定義,總結了公共產品相對于私人產品的特征: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費的非競爭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由于公共產品具有上述特征,市場對公共產品的生產進行資源配置時,就會出現失靈的現象。一般來說,由于“免費搭車”現象的存在,完全由市場決定的公共產品的生產量是不足的。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就應該設法增加公共產品的供給。

  2、外部效應

  所謂外部效應,是指私人邊際成本和社會邊際成本之間或私人邊際效益和社會邊際效益之間的非一致性。即某些個人或廠商的經濟行為影響了他人或廠商。卻沒有為之承擔應有的成本費用或沒有獲得應有的報酬。由于私人經濟主體主要以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為目標,所以對于帶有外部效應的物品或勞務的供給不是過多就是不足。外部效應除了影響社會經濟效率之外,由于外部效應導致的成本或報酬分擔不合理,它也會妨礙社會的公平。所以政府應當對外部效應進行矯正,將外部的成本或報酬內部化,使帶有外部效應的產品的生產數量改變到合理的水平。

  3、壟斷

  當一個企業(yè)可以通過減少其產品的供給,使其產品的售價高于邊際生產成本時,就形成了壟斷。由于壟斷者能夠操縱市場價格,它追求利潤最大化的辦法是將其產量確定在產品邊際效益等于邊際生產成本的水平上。結果是造成市場上該產品的供給量不足,價格偏高,造成社會效率的損失。對此,政府部門應該進行干預,通過法律和經濟手段保護有效競爭,排除壟斷對資源有效配置的扭曲,強迫或鼓勵壟斷者增加產量,降低價格,使該產品的售價等于其社會邊際成本,以避免社會效率的損失。還有一些行業(yè)的規(guī)模效應很明顯,如果政府不加干預,就會自然形成壟斷。對這種自然壟斷行業(yè),政府也應該及時加以干預,也可以劃歸政府來經營。

  4、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對稱

  信息經濟學的觀點認為,市場經濟中經濟主體掌握的信息總是不完全的,要獲得更多的信息,需要付出“信息搜尋”成本;此外,市場在交易中總是存在信息不對稱,交易一方總是比另一方有著更多的信息或有著更低的信息搜尋成本。由于市場經濟主體在交易中總是根據自己所擁有的信息作出決策的,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對稱必然導致市場失靈,資源配置偏離帕雷托最優(yōu)。

  5、宏觀經濟領域的失靈

  市場機制在實現資源配置方面的失靈,不僅在微觀經濟中表現為上述偏離帕雷托最優(yōu)的情況,市場失靈同樣也反映在宏觀經濟領域中。對宏觀經濟領域中資源配置效率的考察所依據的指標主要有:就業(yè)水平、物價水平和經濟增長狀況。但自發(fā)的市場機制并不能自行趨向于充分就業(yè)、物價穩(wěn)定和適度的經濟增長。市場失靈在宏觀經濟領域中主要表現為收入分配不公和經濟波動與失衡。為此,政府也必須對經濟進行調控。

  但在現實中,市場失靈并沒有使市場經濟制度崩潰,經濟學家們普遍認為,在現實中應該有一條挽救市場失靈的途徑。 其中,除了認為應由政府干預來解決市場失靈問題的觀點之外,還有一些經濟學家主張通過擴大市場覆蓋面(即市場完全化)和提高市場效率來挽救市場失靈,但在實踐中都是不成功的。西方經濟學家在對多種解決市場失靈的方法進行分析后得出結論:由于市場失靈的存在,要優(yōu)化資源配置,必須由政府進行干預。這就是市場經濟體制下財政存在必要性的又一體現。

  于其他手段相比,財政手段在解決市場失靈問題中具有以下優(yōu)勢:

  1、財政手段比較靈活,稅率和補貼額可以根據外部性情況及時加以調整。

  2、財政手段的管理費用低,避免了產權界定和市場交易的巨大費用。

  3、財政手段在技術上比界定產權、擴大市場覆蓋面更易于操作。

  三、市場經濟體制中財政職能的界定

  根據上述對財政存在必要性的分析,可以得出在市場經濟體制中財政所應具有的職能。市場經濟體制下,對經濟的調節(jié)應以市場機制為主,在市場機制能夠完成資源有效配置的領域,政府就沒必要介入。只有發(fā)生市場失靈時,政府才應該介入其中。但政府介入的最終目的仍是為了維護或確保市場的正常運作,達到資源的有效配置。財政作為政府干預市場的手段之一,它的職能也只能限定在市場失靈的范圍內。在市場經濟體制下,財政的職能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1、 資源配置職能。

  財政的資源配置職能主要體現在提供公共產品上。公共產品所具有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決定了它難以由私人部門通過市場提供,只能有財政來進行供給。其次,財政履行資源配置的職能還可以實現外部效應的內部化,并解決壟斷的問題。

  2、 收入分配職能。

  我們在前面提到,在市場機制作用下所決定的初次分配狀況極不公平。這樣客觀上就要求社會有一種有助于實現公平的再分配機制。市場本身不能提供這種再分配機制,只有依靠政府以非市場的財政手段來完成這一任務。在這一點上,財政可以說天然地具有作為進行再分配工具的有利條件——強制課稅權。這使得財政可以大規(guī)模地介入國民收入分配,通過稅制設計上的巧妙安排,如征收累進的所得稅,把資金從那些收入偏高的人們手中征集上來,然后,再通過各種類型的轉移性支出項目,如醫(yī)療保險、食品券補貼等,把資金轉移給那些收入偏低的人們。

  3、 穩(wěn)定經濟職能。所謂穩(wěn)定經濟,就是指政府作為市場上的一種經濟力量,運用宏觀上的經濟政策手段有意識地影響、調控經濟,實現就業(yè)水平、通貨膨脹水平及經濟增長的協(xié)調。這一職能是建立在市場經濟不可能自動、平穩(wěn)地向前發(fā)展的認識基礎上的。在政府所擁有的各種宏觀經濟政策手段中,財政的地位舉足輕重,它在維持總供求的大體平衡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例如,在總需求超過總供給時,政府可以減少財政支出或增加稅收,通過壓縮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需求來抑制社會總需求。在總需求小于總供給時,財政又可以通過擴張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需求來擴大社會總需求。除此之外,還可以通過財政上的制度性安排,使財政發(fā)揮某種“自動”的穩(wěn)定作用。

  我國正處在經濟轉軌時期,關于財政職能范圍的界定,眾說紛紜。通過對財政存在的理論基礎進行分析,可以更清楚的認識這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