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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二手房交易營業(yè)稅 購房款讓中介保管行嗎

2006-1-23 0:0 廈門晚報·林潤 【 】【打印】【我要糾錯

  稅務:這種方式實際上是偷稅  律師:中介“保管箱”業(yè)務蘊含很大風險

  去年6月開始,國家調整了二手房轉讓的營業(yè)稅。按規(guī)定,個人購買住宅不足兩年轉手的,將按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yè)稅。

  這條規(guī)定實施半年來,一些精明的房主想出了各種辦法規(guī)稅收。記者暗訪發(fā)現,最近,一種由第三方提供“保管箱”的避稅方式,在我市二手房交易市場悄悄流行起來。

  保管費要500元

  市民葉女士最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房主購買這套房子已經一年半,可以說還是一套次新房。房主告訴葉女士,如果她現在就掏錢購買這套房子,還得再出一筆為數不小的營業(yè)稅。而如果葉女士不想多掏這筆錢,可以另外想些“辦法”。

  記者帶著葉女士的問題走進幾家房產中介,還真的找到“辦法”了。

  在仙岳路的一家房產中介里,工作人員說自家有“保管箱”業(yè)務,可以避開這筆營業(yè)稅。他介紹:“比方說吧,如果要交易的房子還差半年就達到兩年的免稅期限,買方和賣方可以現在就簽好協議,把房款和產權證都交到我們這里的保險箱里。我們幫你們保管半年,等房屋到了兩年期限,你們再取出來去辦理過戶手續(xù)。這樣誰也不吃虧!

  見記者表情疑惑,這位工作人員還熱情地推薦說:“這種業(yè)務我們做得多了。前幾天還有一套7月份才能到免稅期限的房子,買賣雙方現在就把購房款和產權證交給我們保管,等到7月份再正式交易呢!”

  據了解,房產中介推出的這種“保管箱”業(yè)務,就是為了幫購買不到兩年的售房者輕松地避開營業(yè)稅的高壓線。至于安全問題,另一家房產中介的工作人員語氣肯定地說,他們的保管箱“非常安全”。辦“保管箱”業(yè)務當然不是免費的,房產中介一般每次都要收取500元左右的“代辦費”。

  房產中介的這種“保管箱”業(yè)務眼下挺流行,業(yè)者說這種方法能“合理避稅”。按國家規(guī)定,個人購買住宅不足兩年轉手的,將按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yè)稅;超過兩年的普通住宅在銷售時免營業(yè)稅。

  如果是一套售價30萬元的普通住宅,在不到兩年時就轉手,售房者要掏出大約1.5萬元營業(yè)稅,而兩年之后則不用掏這筆錢。所以,“兩年”成了二手房交易時做文章的突破點。

  “二手房交易還是賣方市場,本來這些稅是由售房者交的,可是現在都轉嫁給買方了。”一位業(yè)內人士說,普通老百姓購房肯定希望能省多少就省多少。在這種心態(tài)下,種種避稅方式就被“創(chuàng)造”出來了。

  此種做法屬偷稅

  記者就此向稅務部門咨詢,市地稅局征管處的陳副處長說,“保管箱”不僅不是合理避稅,而且應定義為偷稅。他說,如果這樣的做法被地稅局發(fā)現,當事人肯定要補交稅款。

  重宇合眾律師事務所的曾健律師則從“保管箱”中看到了不小的風險,其中很大一部分風險都落在買房人身上。曾律師說:“首先一個風險來自房產中介的信用問題。其次,被交易的房產實際上還是沒有過戶,產權還是售房人的。”

  售房人如果和中介合作,把這套房子再賣給其他人,買房人也無可奈何。另外,把產權證和房款都交給中介,假如等到真正交易時房價上漲了,售房人不愿意出售了,買房人將遇到很多麻煩。

  專家說,準備購買二手房的市民可別被眼前的小利益蒙住了眼睛,忽視了所謂的避稅方法中隱藏的風險,這可能要付出更多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