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添加劑、有機肥料是否屬于增值稅免征范圍
問:飼料添加劑、有機肥料是否屬于增值稅免征范圍?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飼料”注釋及加強飼料征免增值稅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9]第039號)規(guī)定,用于動物飼養(yǎng)的糧食、飼料添加劑不屬于免稅范圍。又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若干農業(yè)生產資料征免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113號)規(guī)定,生產銷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銨以外的磷肥、鉀肥以及以免稅化肥為主要原料的復混肥免征增值稅。
所以,飼料添加劑、有機肥料都不屬于免稅范圍。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飼料”注釋及加強飼料征免增值稅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9]第039號)規(guī)定,用于動物飼養(yǎng)的糧食、飼料添加劑不屬于免稅范圍。又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若干農業(yè)生產資料征免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113號)規(guī)定,生產銷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銨以外的磷肥、鉀肥以及以免稅化肥為主要原料的復混肥免征增值稅。
所以,飼料添加劑、有機肥料都不屬于免稅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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