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契稅是否應遵循不追溯既往原則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版權所有 嚴禁轉載) 編輯: 2003/07/02 10:18:36 字體:
  問:在新契稅條例實施前(1997年10月1日以前),農村信用合作社購的房免征契稅嗎?現(xiàn)在要求補繳合理嗎?

  答:在新契稅條例實施前(1997年10月1日以前),農村信用合作社購的房免征契稅。如果合作社能出具1997年10月1日前發(fā)生的購房手續(xù)(購房合同、交付款憑證),就可以按老契稅條例要求,享受免稅。根據(jù)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新契稅對生效之日前的行為不具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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