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訓練基地建設用地應征收耕地占用稅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和財政部《關于耕地占用稅具體政策的規(guī)定》,對部隊(包括武警部隊)的軍事設施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稅。人民法院所屬的法警不屬于武警部隊建制之列。因此,人民法院系統(tǒng)修建的法警訓練基地(固定刑場)占用耕地,不在耕地占用稅免稅范圍,應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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