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nóng)民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如何繳納耕地占用稅?

來源: 編輯: 2005/07/29 16:06:40 字體:
  農(nóng)民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如何繳納耕地占用稅?

  農(nóng)民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需要繳納耕地占用稅,并按照以下計(jì)算方法算出的耕地占用稅稅額減半繳納。

  計(jì)算公式為:

  應(yīng)納耕地占用稅稅額=占用耕地面積×適用稅額

  耕地占用稅的適用稅額分以下四種情況:

 ?。?)以縣為單位(以下同),人均耕地在1畝以下(含1畝)的地區(qū),每平方米為2元至10元;

  (2)人均耕地在1畝至2畝(含2畝)的地區(qū),每平方米為16元至8元;

 ?。?)人均耕地在2畝至3畝(含3畝)的地區(qū),每平方米為13元至65元;

 ?。?)人均耕地在3畝以上的地區(qū),每平方米為1元至5元。

  各地的適用稅額,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在上述規(guī)定的范圍內(nèi),根據(jù)當(dāng)?shù)氐那闆r具體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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