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軍火武器合同應如何征收印花稅

來源: 編輯: 2003/06/04 10:22:38 字體:
 ?。?)國防科工委管轄的軍工企業(yè)和科研單位與軍隊、武警部隊、公安、國家安全部門,為研制和供應軍火武器(包括指揮、偵察、通訊裝備)所簽訂的合同免征印花稅。

 ?。?)國防科工委管轄的軍隊系統(tǒng)內各單位之間,為研制軍火武器所簽訂的合同免征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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