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取得的擔保收入應否繳納所得稅?

來源: 編輯: 2006/11/09 09:52:28 字體:

    問:個人取得的擔保收入應否繳納所得稅?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批復》(財稅[2005]94號)規(guī)定,個人為單位或他人提供擔保獲得報酬,應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所得的單位或個人代扣代繳。借款擔保和執(zhí)行擔保的收入均屬擔保收入,應按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人(一般是借款人或者被執(zhí)行人)代扣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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