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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前準(zhǔn)予扣除項目——三峽工程建設(shè)基金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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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0 16:56:14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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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三峽基金免征所得稅。為簡化減免稅手續(xù),對并入價內(nèi)統(tǒng)一核算、單獨反映的三峽基金,企業(yè)在年終清繳所得稅時提供有關(guān)資料憑據(jù),在稅前全額扣除。
依據(jù):京稅一[1994]3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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