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減免和返還流轉稅的會計處理

來源: 編輯: 2003/08/08 10:46:47 字體:
  一、企業(yè)實際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稅后返還的營業(yè)稅、消費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商品銷售稅金及附加”、“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等科目。

  對于直接減免的營業(yè)稅、消費稅,不作賬務處理。

  二、企業(yè)實際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稅后返還的增值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補貼收入”科目。

  對于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補貼收入”科目。

  未設置“補貼收入”會計科目的企業(yè),應增設“補貼收入”科目。

  三、企業(yè)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表”“已交稅金”項目下,增設“減免稅款”項目(8行),反映企業(yè)按規(guī)定減免的增值稅款,應根據(jù)“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的記錄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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