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記者前日獲悉,北京市地稅局網(wǎng)站公布了“2013年個人機動車車船稅地稅機關征收場所”和“2013年代收代繳機動車車船稅保險公司”。相關部門透露,由于明年本市繼續(xù)執(zhí)行機動車限行政策,2013年本市車船稅仍然按年減征兩個月應納稅款,即稅額與2012年一樣。
記者前日獲悉,北京市地稅局網(wǎng)站公布了“2013年個人機動車車船稅地稅機關征收場所”和“2013年代收代繳機動車車船稅保險公司”。相關部門透露,由于明年本市繼續(xù)執(zhí)行機動車限行政策,2013年本市車船稅仍然按年減征兩個月應納稅款,即稅額與2012年一樣。
據(jù)了解,從2012年元旦開始,本市開始按照新標準征收2012年度車船稅。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辦法》規(guī)定,本市乘用車年基準稅額從300元到5280元,共分為7檔。
同時,由于國家授予地方政府在特殊情況下有進一步減免車船稅稅額的權限。考慮到本市實施車輛工作日高峰時段區(qū)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以及有納稅人曾反映,希望對限行停駛車輛減征車船稅等特殊因素,2012年本市即已經(jīng)規(guī)定,對本市實施交通管理限行措施期間,本市乘用車輛按年減征兩個月應納稅款。
記者同時從本市相關部門獲悉,由于2013年本市機動車限行政策并未改變,因此本市個人機動車車船稅征收政策也未發(fā)生明顯變化,仍然是按年減征兩個月應納稅款,即稅額與2012年保持一致。
據(jù)了解,本市車船稅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申報納稅期限為2013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辦理交強險的應稅車輛,納稅人應在辦理交強險的同時,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