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29日發(fā)布2012年第15號文,重新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自2012年4月15日起執(zhí)行。實際上,和以前的政策相比,這次的新規(guī)只是略有調整,一些化妝品完稅價格上調,部分電子、攝像產品稅率還有所下調。
記者仔細比較了海關總署2007年6月修訂的規(guī)定,發(fā)現(xiàn)這次調整后進境行李和個人郵遞物品的分類稅率多數(shù)保持不變。
比如昨天網(wǎng)友最為熱議的化妝品稅率50%,這和2007年修訂的版本是一樣的,當年調整時化妝品稅率就從10%提高到50%.食品、飲料稅率仍為10%,箱包及鞋靴稅率10%,鐘表稅率30%.稅率有所下降的是,皮革服裝及配飾、攝影設備、計算機及外圍設備稅率均從20%降至10%,未具體分類的其他物品稅率也從20%降至10%.業(yè)內人士表示,此次更多的是技術方面的調整,適應經濟發(fā)展和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一些商品更加細化。比如,這次的完稅價格表新增了不少細分品種,如手機細分為鍵盤式手機和觸屏式手機,個人電腦也細分為鍵盤式和觸屏式。
具體到化妝品,總體稅率保持不變,不過部分細分商品完稅價格出現(xiàn)上調。以化妝品精華液為例,此前,一瓶精華液的完稅價格(完稅價格是指海關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對進出口貨物進行審定或估定后通過估價確定的價格,它是海關征收關稅的依據(jù))為150元,完稅價格提高到每瓶300元后,一瓶進口精華液入境后就要多交75元的稅。眼霜的完稅價格也從原來的每瓶100元提高到200元,香水的完稅價格從原來每瓶100元提高到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