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讀者看過這條彩票新聞后,都會有這樣的疑問:美國“牛仔”尼爾?萬利斯的獎金高達(dá)2.32億美元,最后只拿到8850萬美元的現(xiàn)金,這意味著他交稅將近1.44億美元。這是為何呢?
在美國,中獎彩票的獎金需要上的稅種,有國稅、州稅和個人所得稅。美國是聯(lián)邦制國家,彩票以州為單位發(fā)行,各州做法不盡相同,不同玩法的稅率也不同。
美國聯(lián)邦政府規(guī)定,600美元以下的獎金無需向聯(lián)邦交稅,超過600美元的彩票獎金就要交納稅款,大額獎金要繳納25%的國稅。中得600美元到5000美元的獎金,玩家就要填寫W-2G表格――一種美國納稅人從雇主那里獲得的工資和所得稅的聲明,然后繳納一定數(shù)量的國稅。如果中獎金額在5000美元以上,財政部門會先將獎金總額25%的國稅扣出,隨后將獎金支票交給彩民,再根據(jù)各州的規(guī)定繳納州稅。
在美國“強力球”玩法的官方網(wǎng)站可以看到,各州針對“強力球”中獎獎金也會征收5%左右的州稅。比如亞利桑那州的州稅為5%,針對非本州中獎?wù)叩亩愡會上調(diào)至6%。最高的華盛頓特區(qū)達(dá)到了8.5%。而這次“超級幸運兒”萬利斯所在的南達(dá)科他州卻對彩票獎金免收州稅,否則萬利斯的獎金又要減少約1000萬美元。
美國的個人所得稅采用累進稅率,不超過6000美元的部分按10%征稅;6000美元~27950美元的部分按15%征稅;27950美元~67700美元的部分按27%征稅;67700美元~141250美元的部分按30%征稅;141250美元~307050美元的部分按35%征稅;超過307050美元的部分按38.6%征稅。
由此可見,相對于美國和很多國家對彩票中獎獎金課以“重稅”的做法,我們國家對中獎獎金的稅收還算“溫和”,也沒有那么復(fù)雜。根據(jù)我國稅法,個人中得彩票獎金超過1萬元,由彩票發(fā)行部門代扣代繳總獎金20%的個人偶然所得稅。